【小小故事博大家一乐!!!】
《乱世:抢个小贼做夫君》 作者:诸善奉行
1
正值乱世,父亲为了保全家业,竟要给我“重金求子。”
他是来我家中借粮的小贼,被我的灵蛇所伤。
“小贼,小贼,你可愿娶我护我?”
男人虽低着头,却掩不住那俊美的面容。
只见他抿着唇角,眼中疑惑,又慢慢漾开了笑意。
“在下知晓,去父留子。”
那时,不曾想,这四个字竟一语成谶。
……
庆历三年,边境闹贼,中原遭荒,朝廷革新,天下大乱。
我家是北地边城中最大的富商。眼看着城里闹的厉害,我爹一日比一日愁,一日比一日怕。
愁无子,愁官抢。
怕民夺,怕我夭。
因为他只有我一个相依为命的独女。
于是他想出了一个自认为绝佳的妙计,给我寻一个好夫婿,然后赶紧生子继承家业。
江宸风就是那时候闯进来的。
在我给娃儿选爹的时候,他被家丁抓住,五花大绑按在前厅,等候发落。
四目相对,只那一眼,我竟生出了千万年重逢般的悸动。
不过我爹不这么认为,他管这叫“乱春心。”
我看着厅上这几十个男子,低着头、弓着背、瘦弱萎靡,倒是没乱“春心”,只剩绝望。
我堂堂一城首富独女的夫婿自应是风流倜傥、出口成章、长身玉立的俊秀公子!
可是再看看眼前……我气的踹了廊柱好几脚。
我爹白着脸,踱步过来安慰,“进门来的家境都差些。眼下是荒年。别说人了,就是那牲口也是猪瘦马疲的。将就选一个吧!说不定养养就好了。”
我不要。
我宁可绝后。
我爹发了狠,“初筝,今日你是选也得选,不选爹帮你选。我初家必得留后。”
我瞟了“贼人”一眼,素手一指,“那我要他!”
“他被你的兰青咬了,活不长了。扔出去吧。”我爹摆摆手。
家丁去拉他,我跑过去,拔出腰间随身带的嵌宝绣刀,瞅着我爹一笑。
“你敢!”他话音未落,我便出刀划破了手臂,把胳膊塞进他嘴里。
鲜血殷殷,疼痛丝丝。
“我要他。”这是我的决心。
我们北地望族女子五岁起便养一条“灵蛇”。唯自己的血可解毒。兰青就是我的灵蛇。
我爹捏捏眉心,“我们初家的防卫是这北地望族里最牢不可破的。可是这贼竟能来去自在,兰青咬了他,他还在府里绕了一圈,这样的人留不得。扔出去!”
原来他不光好看,竟还这样厉害。
我更喜欢了,死死拽住他青色的衣角。“你现在把他扔出去,他就被吃了。我救了他,他就是我的。”
并非我危言耸听,近日外面情况更不好了。前日我爬上府中高墙,亲眼看见路边的难民把死去的人肢解后架上火……
我薅起他的头发,“小贼,小贼,你可愿娶我护我?”
他刚刚解了毒,体力不济却恢复神智,他抿着唇角,眼中疑惑,又慢慢漾开了笑意。
好一个潇洒从容的俏公子,合该是我的!
我手下微微发力,“若是不娶我,就让兰青再咬你一口,丢出府去。”
他叹口气,“扔了让别人误食也会中毒,何必为江宸风再造身后孽……我娶便是。”
我冲我爹爹挑起眉毛,抬抬下巴。
其实心里觉得有一丝遗憾……他骨头不够硬,可又庆幸他“不够硬”,让我少费功夫。
我爹挥挥手,盯着江宸风,“丑话说在前,我们初家是重金求子,并非招赘婿。”
江宸风愣了一瞬,哈哈大笑起来。他拍拍身上尘土,勉强站稳,端正行了拱手礼。
“今日既然寄人篱下,且性命也为小姐所救,自然是要以身相许才好。”
嗯?怎么说的好像他吃亏了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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